本网讯 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下车时,你是否遇到过下车时,突然从后面过来一辆车的现象?近日,市区就发生这样一起乘客下出租车时,车门撞上电动车的事故。
回放:车门一打开,撞翻电动车
25日下午5时40分许,市民Z女士打车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就近把车停靠在了小区外的机动车道上。Z女士付款后准备下车,刚刚打开后门,只听“咣”的一声,一辆从后面驶来的电动车来不及躲避,被车门撞翻。
见此情景,Z女士急忙下车搀扶起B女士,不料,出租车司机随即驾车离去。B女士检查后发现电动车前部挡板出现裂痕,要求Z女士赔偿500元,而Z女士则认为双方均有责任,且B女士不应该将电动车驶入快车道,只愿意赔偿100元。因为分歧太大,Z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最后经过民警协商,Z女士支付给对方100元电动车修理费。
目击:随意开车门,现象很普遍
记者28日先后来到九都路涧东路口、王府井百货门口和火车站广场附近,发现路边随意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乘客未等出租车停稳,就从车里面下来,甚至在快车道也是如此。突然停车的举动,引起后面的出租车、电动车紧急刹车。
律师:开车门出事,视情定责任
对此,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耀芳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何耀芳说,界定事故的责任方,主要看对方是否违规操作。上文提到的Z女士在下车时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出租车司机在机动车道违章停靠,而B女士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此三方均存在违法行为,属于多方混合过错。若出租车违章停靠在非机动车道,则责任应由乘客和司机共同承担。
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现在很多出租车司机都把后排左侧的车门锁住,就是为了乘客防止突然打开车门撞上从后面驶来的车辆。不过,乘客的观察范围毕竟有限,司机应该利用后视镜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观察,确保开门安全。如果驾驶员已提醒,顾客不听造成意外,乘客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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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因误开车门获刑
2005年,南京市一名男性市民随手拉开一辆停靠在公交站台附近的出租车车门,造成一位六旬老人撞上一辆正准备进站的公交车,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拉车门的男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主要责任。随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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