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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房租未被驱赶 男子却恩将仇报反偷房东电动车

2010-03-09 21:46:01 作者:黄山电动车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骆南华)一名男子拖欠房租4个月,房东催缴两三次后,仍给他居住,该男子却恩将仇报,将房东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卖掉。

  3月5日下午,南宁市明秀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赶到了南宁市农院路一家医院内。根据线索,一名姓许的盗窃嫌疑人已逃到该医院。民警发现许某在大院内时,许某也看见了警车,立即想狂奔出医院大门。两名民警立即下车,紧追不舍。追赶400多米后,终于将许某擒获。

  许某是天等县人,曾租房子居住在南宁市安吉大道附近的苏卢村南路。2月28日下午,他房东的一辆电动车被盗走,许某也不知去向。接到房东的报警后,明秀派出所的民警分析认为,许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房东提供了许某当初租房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民警查询发现是个假身份证。经过侦查,民警最终确定了许某的真实身份。

 

  落网后,许某对盗窃房东一辆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他是2009年2月份在苏卢南路租房子居住的。今年1月份,他辞去了一份仓库保管员的工作,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因此拖欠了4个月的房租。房东虽然催缴了两三次,可没有驱赶他。

  案发当天,许某回住处时,对房东的电动车起了歹念,“想都没想”就将电动车推出大门,然后请了一辆小货车拉走。将车卖得400多元后,许某以为无人知晓,准备回到出租房交点房租给房东。还没到大门口,他发现租房处围着很多人,就再也不敢回去。

  许某拿着赃款住旅社、通宵上网,很快将钱花光。3月5日,他到医院想找女朋友借点钱,没想到被民警逮住。3月6日凌晨,许某被刑事拘留。

  明秀派出所民警介绍,在警方日常对“城中村”出租屋清查中,发现了一个突出问题,一些房东为了获取租金,对房客的身份资料没有认真查看,一旦出现问题后,对打击不法分子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他建议有房屋出租者,一定要对房客真实的基本资料有所了解,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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